態度面向的獎金,跟能力無關,只跟你的意願有關(想不想做有關),
他是獎勵性質,目的是因為大家養有良好的工作習慣與態度,用循循善誘模式。
過去有些表現不佳實習生。沒達成目標,他們自己挫折也很大,分析原因就跟我們教導某些工作習慣與方法、並沒有去遵守。而表現優秀超過我們預期的,他們良好的工作習慣也超過我們想像。所以從2023開始,將獎金分成兩個部分,態度(跟能力無關)與目標類型獎金(可能跟能力有關)。
將態度獎金與這些良好習慣綁在一起,當你養成這些良好的工作習慣(良好筆記、工作回報等習慣),就有機會完成相關的重大目標,領到目標獎金。
因為態度獎金是鼓勵性質,所以不會因為一兩次沒做確實就 不給獎金。只要有改善,仍可以領到態度相關的獎金。(態度獎金,都訂有明確化規則,減少主觀意識),也會寫入契約中。
但不願遵守規定養成工作回報等良好習慣者,若可以達成目標,仍可以領取目標獎金。當然有可能就無法領到全額的態度獎金。